《诗》篇有云:“乐只君子,民之父母。民之所好好之,民之所恶恶之,此之谓民之父母。”旧时一官,父母相称,这正是寄托着一种政治理想,期望官员能爱民如子,盖之如天、容之若地。
今天,干群关系已不同于古代的官民关系,党员干部不再是古代高高在上的官吏,而是为人民服务的“侍应生”,为群众谋事的“店小二”,但即便如此,“爱民如子”的情怀仍不能改变。以爱子之心爱民,是彰显我们党对人民群众大爱、深爱、真爱情怀的形象体现,是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,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,是发挥好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最大政治优势的情感保证。
爱民如子,就要有一颗“无私”的心。党员干部要像父母挂念孩子一样,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中;像父母照顾孩子一样,把群众的大事小事细心耐心办好;像父母为孩子默默奉献一样,一切为了群众的利益和将来,而不计自身的成败得失。不管是革命战争年代的抛头颅、撒热血,置生死于度外;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的开拓进取、艰苦创业,一万年太久,只争朝夕,彰显的都是中国共产党人一心为民的情怀和无私奉献的底色。
爱民如子,就要有一颗“无畏”的心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,群众的民主意识不断提升,多元化诉求日益凸显,面对群众的新诉求,部分党员干部显得“难以招架”,突出表现为“能力不足不善为、担当不足不敢为”。害怕处理不好群众问题而激化矛盾,甚至丢了“官帽”,导致见到反映问题的群众就躲,说到解决棘手的问题就怕,进而有责不担、为官不为。换位而言,假若把群众的问题当成自己孩子的问题,我们还会怕吗?我们为了孩子可以不畏人言、不怕牺牲,唯一怕的是问题解决不好,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和幸福。如果在面对群众时,我们丢掉“怕”的心理,拿出无畏的精神,对合理诉求从根源上去寻求解决办法,对无理诉求做出体贴入微的恰当处理,对非法上访、无理取闹的依法依规进行打击,这些问题还会久拖不决、处理不好吗?
所谓 “以民心为己心,则是爱民如子,而民爱之如父母”。在面对群众时,只要永葆无私、无畏、包容之心,对群众饱含真感情、真正负责任,就一定能拨开“矛盾之云”,重见干群关系的“蔚然青天”。